行政章程

站务组结构

  • 管理员
  • 版主
  • 运营人员
  • 顾问

职责划分

运营人员需要在以下范围中决定他们负责的部分,只能选择最多2个职责。

  • 技术组
    • 维护网站的技术部分(例如模板和组件)
    • 修复网站上的技术错误
    • 实施网站上技术方面的网站规定
  • 设定组
    • 管理和翻译Lore
    • 对翻译的质量进行认定
    • 将符合页面删除规则中翻译删除流程的页面变为待删除状态
  • 宣传组
    • 管理官方社交媒体
    • 与外部粉丝群建立和培养联系
    • 提出并执行其他提高RPC管理局知名度的方法
  • 维护组
    • 将符合页面删除规则的页面变为待删除状态
    • 为页面添加正确的标签
    • 管理协作页面
  • 授权组
    • 确保页面上的内容符合网站授权协议,对不符合授权协议的内容进行处理
    • (如果可能的话)记录站外不符合授权协议的RPC内容
  • 原创组
    • 对无人评价的草稿进行评价
    • 将冷帖变为待删除状态

顾问是负责特殊部分的职位,职责范围由获选时决定。

管理员和版主负责所有的范围,没有必要划分职责。

活跃与不活跃

若有站务2个月没有进行管理活动,则转入不活跃站务。若有不活跃站务4个月没有进行管理活动,则自动卸任。也就是半年不活动就自动卸任。

不活跃站务转回活跃站务的过程不是自动的,一个不活跃站务必须重新开始管理活动,并向管理员表示自己要回到活跃站务的状态,才会被转回活跃站务。

顾问因职位的特殊性,不会因不活跃而自动卸任。

网站决策的投票

投票人数应至少达到站务组人数的30%(小数向下取整),同意的票数应超过总票数的50%,投票才能被通过。投票时间应至少有36小时,但在一种情况下可以直接结算投票:同意的票数或反对的票数已经超过了站务组人数的50%。

顾问不能参与投票,也不计入投票时的站务组人数。

网站纪律的投票

对网站用户进行处理的投票仅能由管理员和版主参与,投票人数应至少达到管理员和版主数量的30%(小数向下取整),直接结算的条件为同意的票数或反对的票数已经超过了管理员和版主数量的50%。其他部分与普通投票相同。

站务组人数

版主的数量不应超过管理员数量的200%,运营人员的数量不应超过管理员数量的400%,顾问的数量不应超过管理员数量的200%。

管理员指令

管理员指令由复数的管理员共同发出,可跳过网站程序执行动作。赞同此指令的管理员数量必须超过反对的管理员数量,否则此指令无效。

主管理员在进行指令时视为两位管理员。

紧急移除/封禁

管理员可以紧急移除/封禁正在对网站进行破坏的用户,这个操作需要在管理员和版主中有两人进行认同。

主管理员在此时视为两位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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