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纸篓
**注意:**以下内容**不是**对绘光集核心设定的要求与规范,也**不是**对绘光集内容的建议与意见。以下内容**是**在我个人写作绘光集时可能采取的方法与构思。

绘光集的“实在”应当存在于文本以外而不是文本以内。文本以内,如管理局的其他文档,看点主要发生在文本内所框定的故事中,即使是 meta 元素,其核心也在于文本,只是以文本外的形式表达出来。而绘光集的文本以外,由行文风格与考据构成。结合考据与行文风格,读者应当可以推断出一些文本所述内容之外的事件,主要是作者所经历的故事,与作者的个人形象。藉由此,绘光集可以与传统作品相区分。将故事的明线放于文本以内,而暗线藏于考据之中。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虚构例子//来进一步解释上面的这段话:

> 后来事情了结,赵公子班车回都去了^^[1]^^,姓李的也考取个功名^^[2]^^,黄牙小儿随着崔姑娘进了尼姑庵^^[3]^^,却不知庙里见的盗贼行去那边^^[4]^^,欲知后事,且听下回分解。^^[5]^^
> +++ 脚注
> 本文取自康熙二年邱氏作《青鸟衔枝集》第三回结尾。
> 1. 班车:刘氏《青鸟衔枝集补》误作“兴师”
> 2. 考取:民初《邱氏全集》、康熙三年《邱先生传》作“买”,除此之外各本均作“考取”。乾隆年间赵应龙《详注邱氏青鸟衔枝传》卷三《赵公子引祸功名场,崔姑娘斗智利禄殿》引注“考取”。《东庙居堂话本》“取”作“去”。
> 3. 崔姑娘:吴本《邱集》误作“黄姑娘”,清末《邱冰居先生集》、民初《邱氏全集》无“黄牙小儿”一词,六二年后自日本找回的《甲辰本青鸟衔枝集》中无此句而另有“崔姑娘毕竟自杀”一句。
> 4. 盗贼:民初《辛丑本青鸟衔枝集》作“黄牙小儿与那盗贼”,梁粹《百家故事编》作“反贼”,后其子梁韦《百家故事注》作“盗贼”,注“本是反贼二字误”。

在这一例子中,我们注意到,原文交代了《青鸟衔枝集》第三回《赵公子引祸功名场,崔姑娘斗智利禄殿》的结尾。我们得到的信息是:

* 赵公子回到国度
* 李氏考取功名
* 黄牙小儿与崔姑娘进尼姑庵
* 庙里的盗贼不知去向

这是传统作品中的表达方式,读者对故事的认知与故事信息的获取,完全在文本以内。而脚注只起到画龙点睛与增强真实性的作用。但在本段中,脚注作为考据,并不是在“补充文章情节”,而是在“继续文章情节”。

脚注2中,《邱氏全集》与《邱先生传》作“买”则引出更多疑问,李氏是在考取功名还是在买功名,引出第一个暗线。

脚注4同样,梁粹与梁韦均提到了应该是“反贼”,“盗贼”本是“反贼”二字的误作。庙里的如果是反贼,那么脚注1中赵公子是“班车”还是“兴师”就需要进一步考量了。《青鸟衔枝集补》中“兴师”到底是不是误作,如果赵公子是兴师回都,那么是不是在试图谋权篡位?这引出第二个暗线。

脚注3则更重要,提到的《甲辰本青鸟衔枝集》作于甲辰年间,即康熙三年。与康熙二年的《青鸟衔枝集》时间相近,其中提到的内容很可能是直接来自《青鸟衔枝集》原本,该版本漂流日本,在此期间并未收到战火影响,“崔姑娘毕竟自杀”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信的。崔姑娘为什么要自杀呢?这也是一条暗线。

以上只是无草稿的即兴创作,如果加以仔细的构思,我们可以在仅用脚注的情况下,实现新的叙事效果。即只通过脚注,使读者发掘出新的故事线:

康熙二年的《青鸟衔枝集》中,赵公子在反贼的帮助下谋权篡位,崔姑娘不知为何自杀。这些内容由于触及到当时清政府的统治,在乾隆年间遭到封杀。因此后世抄本均在原作基础上作了改动,而未经改动的抄本流入日本,后来于 1962 年回国。

这就是前面提到的“在文本之外的价值”。如果在脚注的字里行间留给读者探索,就是一种创新的叙事风格与形式,埋藏的暗线也使得脚注有真正的价值,但倘若我们直接把上面这段背景故事“动摇清政府统治所以在乾隆年间遭到封杀……”插在脚注里,就索然无味了。

尽管如此,我们需要更精妙地构思脚注该如何去写,才能既不直白又不晦涩地让读者探索出真正故事线,而上面我举的那个例子的脚注,想要达到这点,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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